106學年度第一學期:環境社會學

課程內容:環境正義
課程日期:1061005
課程心得:

「環境正義」最早源自於美國,1962 年瑞秋.卡森 (Rachel Carson) 發表著名小說《寂靜的春天》(Silent Spring) 一書後,在美國引起廣大的迴響,隨著時間「環境正義」開始廣泛被大量使用,「環境正義」一詞更顯得重要,其所追求環境權利的平等,維護個人及團體的尊嚴,尊重其特殊性與不同需求,實在有必要讓國人認識「環境正義」的原理及概念。

環境正義強調透過程序性參與,以達成人人可以享有公平的待遇,保障少數民族或弱勢族群的權利。

在涉及環境和生態的評估中,藉由民眾的參與和討論,將各方意見納入考量,才可能達到比較完善的決策。

環境的汙染和資源的超限利用,我們能說不是我的錯,這和我沒關係,這不關我的事?不是我的事,那到底是誰的錯?希望有一天我們可以說:我們沒有向孩子們借用地球。我們留給後代可永續利用的資源,希望留給未來世代的,是清朗的天空,乾淨的空氣,以及生意盎然的山林、溪流、濕地與海岸,為臺灣的土地留下源源不絕的生命力。